2019年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工作通知

作者:学术不端网 发布时间:2019-04-25 14:59:1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诚信,健全本科学位论文监管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学校将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学术检测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检测整体安排


1检测对象


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


2检测范围


面上抽检:2019届各毕业班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50%进行学术检测。教务处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随机抽签,并聘请第三方人员监督抽签工作,产生学术检测学生名单。


评优全检:参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100%进行检测。


3检测权限


学校免费提供学术检测的账号,应检测的学生至多有两次检测权限。


二.检测标准


1合格标准:总文字复制比≤35%。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标准(以下简称“推优标准”):总文字复制比≤25%。


3各学院可结合实际,设定相关专业合格标准和推优标准,但要求不能低于学校标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检测时间


5月6日


开放学术检测系统,学院做好准备工作。


5月13日


学校下发学术检测的学生名单,开放学术检测系统,学院做好准备工作。


5月13-17日


毕业论文(设计)第一次学术检测。


5月18-24日


毕业论文(设计)第二次学术检测,有以下情况者,必须进行第二次学术检测:


第一次学术检测未按时完成首次检测的学生;


第一次学术检测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


6月18日前


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术检测。


四.检测操作


1学校已购置“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在线服务,论文检测系统的网址https://www.cnki.cn/pmlc.html。


2应检测学生、指导教师登录论文检测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学术检测工作。学生登录的用户名是本人学号,密码是本人身份证号。


3学院管理员通过论文检测系统内的检测结果,完成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具操作说明书可在教务处主页的“下载专区”下载查阅。


五.检测结果应用与处理


1学生经过学术检测,结果达到合格标准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2学生学术检测后要对重复内容尤其是论文核心部分的重复内容进行修改,报导师审核确认。


3第一次检测达到合格标准的,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学生可选择不参加第二次检测。第一次检测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原则上成绩不能评为“优秀”。


4抽检的学生如有以下任一情况,不允许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拒绝参加学术检测;


第一次检测结果不合格,且拒绝修改;


第二次检测结果不合格,未提出申诉;


第三次检测结果不合格,提出申诉后的认定结果为不合格。


5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根据以下情况分类处理:


拒绝参加学术检测的,无推荐资格;


学术检测结果未达到推优标准的,无推荐资格;


学术检测结果达到推优标准的,但拒绝按照导师要求修改论文的,取消推荐资格,论文成绩不能评为“优秀”。


6在学术检测过程中,如果学生或导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认定申诉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文字复制比是否合适、是否需要进行再次检测、是否可以参加答辩、是否具有推荐校级优秀的资格、以及认定论文的最终成绩。认定结果需报教务处备案。


7学生上传学术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答辩后查出违规者,其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六.相关说明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确保学术检测工作落实到位、推进有效、公平公正。


2本文件由湖南省教务处负责解释。在开展学术检测工作中出现本文未涉及的情况,由学院报教务处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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